【推薦序】群魔亂舞的都市傳奇,奇幻推理的前世今生  by譚光磊

  九○年代以降,除了愈趨厚重的史詩奇幻大行其道,最值得注意的出版現象,可能就是「超自然推理」的迅速竄紅。我用「出版現象」而不用「文學運動」,是因為這種新興的跨界書寫乃是市場導向的自然而然,並非特定作家團體的寫作宣言,當然也就不似晚近的「新怪譚」(New Weird)運動那麼義正辭嚴而旗幟鮮明。「超自然推理」一詞則可能還有些局限,因為它涵蓋的遠不止奇幻和推理,還接收了吸血鬼情慾書寫、黑色犯罪小說、超自然羅曼史、都會奇幻和神祕現象陰謀論,宛如一場精彩的類型匯流。

  其實早在九○初便可略窺端倪:加拿大作家塔尼亞•霍夫(Tanya Huff)一共五集的「血族」系列建立了堪稱完備的基礎典範,包括女性私探、男性警察和吸血鬼三位一體的主角原型,吸血鬼、惡魔、狼人、僵屍和鬼魂等必備的超自然生物,並挪用駐市偵探和警察程序等推理要素,當然還有糾葛不斷的感情三角。

  羅芮兒•漢彌頓的《有罪的享樂》(Guilty Pleasures)則進一步為之定調:在吸血鬼已成為合法公民的新美國,私家偵探艾妮塔•布雷克是吸血鬼獵人,也是能起死回生的操屍者。漢彌頓使用冷硬派推理的標準第一人稱觀點,冷酷而犀利的敘事語調,挑戰性別的權力論述和情慾的敏感議題。她從小平裝一路寫來,到現在每推出精裝新作便登上紐約時報暢銷冠軍,我們不僅目睹了一個作者的崛起,彷彿也見證了一個新文類的誕生。

  進入新世紀,更多的作家投入書寫陣容:蕾秋•肯恩(Rachel Caine)寫操控天候的氣象魔法使;莎蓮•哈里斯(Charlaine Harris)寫擁有讀心天賦的南方小鎮女侍,不僅創造暢銷佳績,更在推理、羅曼史和奇幻領域迭獲大獎;雯•史賓莎(Wen Spencer)寫被狼養大的異星後代,和飛車黨鬼混的私家偵探;金姆•哈麗森(Kim Harrison)創造出帶著碎嘴妖精跟班的賞金獵人女巫;瑪莉珍妮絲•戴維森(MaryJanice Davidson)寫的是被車撞死又被吸血鬼當成救世女王的專欄作家,單身的她關心的卻只是自己還有新鞋沒買。

  在這片幾乎完全由女性主導的寫作浪潮中,吉姆•布契堪稱一枝獨秀的男性書寫者,不過他的走紅也跟漢彌頓脫不了關係。原來他曾歷經兩年的投稿退稿,自覺「巫師神探」系列與「艾妮塔•布雷克」系列路數相近,於是找上同一個經紀人,可是依舊被拒。布契不死心,算準某次作家和經紀人出席同好大會,事先熟讀書迷電子報,擠上前去發問藉機攀談,終於說服經紀人代理他的作品。六個月後,出版社簽下這個系列,據說編輯原本還舉棋不定,直到聽說他已有三本完整書稿,才拍板定案。

  冷硬派推理小說的主角必備條件之一就是嘴巴賤。不管形勢,無論對象,永遠甘冒被揍到爸媽都不認得的風險也要一吐為快,而且必定是以最尖銳辛辣、機車討打的口吻。想像錢德勒筆下的菲利普•馬羅變成在風城芝加哥掛牌營業的巫師(而且還是個也叫哈利的巫師),一樣滄桑潦倒、老派世故,骨子裡卻很天真、憤世嫉俗卻又無可救藥的浪漫,只不過他對付的通通是沒人相信的超自然生物。

  故事一開始,我們便見識到哈利在現代都市裡營生有多麼困難:沒有人敢直視你的雙眼,害怕被奪走靈魂;郵差劈頭就問你是不是慶生會變魔術、塔羅牌水晶球通靈算命?除了淡得出鳥的生意,還得擔任警局顧問,勉強靠津貼度日,偏偏除了特殊調查小組的女警凱琳•瑪菲之外,沒人相信你。小說正好從一公一私兩個案件講起,其一是賓館裡的血魔法凶案,兩個愛侶肢體交纏地躺在床上,各自的心臟從胸膛爆開。好死不死,男的是黑幫老大馬孔的頭號保鏢,女的是吸血鬼老鴇經營的夜店紅牌舞女;其二則是尋找失蹤丈夫,據說該名男子沈迷於魔法神祕事物,妻子交給哈利一個詭異的毒蠍護符……

  不妨回頭看看「奇幻推理」的發展歷史。早在廉價小說雜誌(pulp magazine)最興盛的一九三○年代,一手開創「劍與魔法」(sword and sorcery)奇幻派別的勞勃•霍華(Robert E. Howard)便嘗試在幻想背景下架構謀殺推理,選的還是蠻王科南(Conan the Barbarian)所活躍的世界。〈甕中神〉(The God in the Bowl)描寫一樁神廟裡的兇案,倒楣的科南正好在場,被當成謀殺嫌疑犯。故事中他僅是聊備一格的配角,案情推導皆由神廟警衛和祭司完成。這個硬生生將警察程序搬進奇幻世界的故事顯然「概念先行」,並不很高明。然而再仔細一想,那時推理小說的美國革命方興未艾,錢德勒與漢密特等人同樣以廉價雜誌為發表媒介,揭起冷硬派大旗。霍華的嘗試就算未盡理想,多少也預示了這兩種類型的結合可能。

  話說回來,這種以虛構世界為背景的推理故事,或許更符合一般人對「奇幻推理」的想像。「黑色傭兵團」作者葛蘭•庫克的「蓋瑞探案」(Garrett,P.I.)系列堪稱最佳典範,他把硬漢偵探故事搬進獸人、精靈、侏儒和人類共存的幻想世界,戰後轉業的主角要尋找同袍遺孤,調查毀滅邪教,甚至營救貴族子弟。英國作者賽門•葛林的「霍克與費雪」(Hawk & Fisher)則更黑、更酷,大筆一揮勾勒出行民主制的奇幻之城「安息港」,面對從上到下的貪污腐敗,警衛隊長夫妻手持戰斧長劍,要用自己方式主持正義。就連TSR(當年還沒有被Wizards of the Coast併購)也沒有缺席,曾推出「龍與地下城」的奇幻推理小說,包括龍槍的《塔西斯謀殺案》和被遺忘國度的《科米爾謀殺案》,可惜評價不佳。

  從奇幻世界到真實世界,由男性主導到女性稱霸,奇幻推理的典範轉移確實耐人尋味。這代表的究竟是奇幻由邊緣走向主流,或者讀者口味的兼容並蓄,可能還有待觀察。對我們來說,當下有這麼多精彩好看,既陌生又熟悉的作品可讀,才是最重要的事。而布契這位讀而優則寫的怪胎作者,早就用他機車爆笑的對話,哭笑不得的主角魅力,紮實的魔法設定,以及難以喘息的敘事節奏,擄獲無數讀者的心。說他怪胎不是貶抑,實在是一種最高程度的讚揚:他長年修練跆拳道、龍拳等多種武術,精通馬術,還擅長擊劍。此外,他是個無可救藥的TRPG迷,玩的還是「真人扮演」的LARP(Live Action Role-Playing),喜歡唱歌和看廉價科幻電影。他自承一張大嘴老是惹禍上身的巫師哈利頗有自傳色彩,還說這個系列打算寫二十幾集,最後再來個「毀天滅地世界末日三部曲」,因為「誰不喜歡世界末日呢?」

  各位看倌,我說他是怪咖,確實是無上的恭維吧?

  最後附帶一提:據說譯者在序裡頭公布了我和他的某段對話。我必須要說,這個故事再度證明了人類記憶的不可靠。所謂有圖有真相,現在就讓我調出MSN對話記錄來還原現場,當時我們的對話應該是這樣的:

  我:「記得啊,主角是個機車潦倒私家偵探,所以一定要發揮你機車刻薄的口氣把機車風格翻出來啊啊啊啊!」
  譯:「沒有問題啊,那聽來根本是我的自傳啊!」
  我:「難怪你喜歡這本啊!」
  譯:「我這人什麼沒有,比機車絕對是第一名的啊!」

  相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誰比較機車了吧?!

譯者序  by蔣鏡明

  二○○四年秋天,我和老婆剛結束北海道十天的自助旅行,當時的我著實面臨一生中最大的轉捩點。

  身為一位在遊戲產業浮沉超過二十年的從業人士,我的角色其實頗類似一位影評和樂評:我最大的快樂來自於將好遊戲推介給讀者。從二○○○年左右開始的線上遊戲狂潮,卻讓這份工作產生了質變。專業經理人們像是赫胥黎《美麗新世界》裡至高無上的控制者,依照業績將員工分等,當你業績好的時候你便是「正阿爾法」,當你的專業知識無法為他們換得現金收入時,你便是「負德爾他」。整整四年我為了自己的位等汲汲營營,將好遊戲推介給讀者這樣的快樂已不復見,更令人氣惱的是,我可能得為了類似的功利問題耗上另一個五到十年的時間。

  在北海道度假的那段時間剛好讓我有相當足夠的時間思索這些問題,並背著老婆暗地裡做下了辭職的決定,打算一回台灣便遞出辭呈。我決定為自己的人生做一次重大的改變,於是我接下了奇幻基地的邀約,翻譯《巫師神探H.D. FILES 血魔法之罪》這本書。

  那是一個天涼的巧合,負責洽談本書版權的奸商譚光磊剛好是我的好友,我向他抱怨工作的種種,他向我抱怨譯者難尋。不過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鼓勵我一試的整個過程:(以下對話譚代表光磊,筆便是筆者)

  譚:我這邊有本書,你可以試試,反正你現在也百無聊賴。
  筆:我不知道耶,我從來沒有翻譯過文學作品。
  譚:我知道,但是這本真的不一樣。
  筆:是哪裡不一樣了?
  譚:這本書主角嘴超賤,一定要找個同樣沒口德的人來詮釋,我想不出有誰比你更適合的。
  筆:……

  於是,在光磊的慫恿和引介下,我戰戰兢兢地接下了楊秀真主編的試譯稿,並且準時交稿(這應該是她印象中我唯一準時交稿的一次吧!)數天之後我通過試譯,正式簽約成為譯者,各位可以想見我心中的喜悅。對我來說,翻譯和寫遊戲評論是很類似的事,譯者是原作者和讀者間的橋樑。

  我承認我在翻譯這工作上是有些補償心態的,剛開始我期待能有機會重拾我在遊戲產業中所喪失的快樂和成就感。就像我在事業遭受重創之後(簡言之便是得到了「負德爾他」的等級)拋棄了摯愛的遊戲,將娛樂全部轉向攝影時那樣。不過,我真的沒有想到在翻譯本書上所得到的快樂更勝以往。

  首先,光磊真的沒說錯,《巫師神探》的主人翁哈利•德列斯登是個相當嘴賤的人,只要他有口氣在,就算打不贏你,他也會發揮魯迅那大無畏的阿Q精神講贏你;用最流行但有點粗鄙的話來說,就是他很喜歡打嘴砲。非但如此,連他那班同僚(為免影響各位閱讀樂趣,略過人名與描述)也是一樣的德行。書中隨時都可見到哈利那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個性,確實相當對我的胃口。

  其次,都會奇幻不同於《龍與地下城》之類的「劍與魔法」式奇幻之處,便是其時空背景較為貼近現代或根本就是現代,讀起來往往有種莫名的親切感甚至是真實感。如果以社會階層來比擬奇幻小說的類型,「劍與魔法」像是布爾喬亞們附庸風雅的高遠目標,「都會奇幻」則是廣大的工農群眾每天都會面臨的生存問題。也難怪許多人在一開始接觸到都會奇幻時會完全無法接受(包括光磊兄和我都是如此,畢竟我們都是喝《龍與地下城》的奶水長大的),甚至直接將之貶抑為不入流的低劣作品。

  但是正如諸多偉大的文學作品都是以描寫毫不起眼的小人物為主題,只要讀者們將自己置於書中的時空,甚至進一步「假想」自己相信這一切,你便會和筆者一樣,以無法形容的狂喜和好奇享受著這個奇幻的世界。作者吉姆•布契以詼諧的筆觸,巧妙地將真實世界和幻想世界重疊並融合,例如能引發超能力的禁藥、血腥神祕的雙屍命案、經營特種行業的女吸血鬼,以及逗趣無比的露珠妖精和風精靈等等。「劍與魔法」類奇幻小說中常出現的「真名」的概念,在本書也有寫實無比的描述,作者根本就是以現代人的眼光在現代人的時空以現代的觀點闡述之,和《地海巫師》對「真名」的解釋有著意義相同但風味迥異的感受!書中幾次魔法大對決的場景,也讓人有宛如置身「魔界都市」的感覺。

  序末要感謝四個人。第一當然是老婆大人,嫁給這麼一個凡事都以感性行事的老公,對她來說真是飽受驚嚇。她對我的忍讓、寬容和鼓勵,除了我過世多年的父母外無人能出其右;她也是我從墮入負德爾他深淵以來最大的快樂泉源。第二是光磊,很少版權經紀人能像他這樣飽讀詩書,對奇幻文學研究如此透徹的。而他依照書中主角的個性尋找譯者的怪招,只怕在台灣出版界也不多見吧!第三位是奇幻基地的楊秀真主編,除了老婆大人外,她大概是被我驚嚇次數第二多的人,因為我會隨時生病、消失、硬碟損毀、出國旅遊……就是不交稿!感謝她幫助我重新找到快樂和希望。

  第四個人要單獨成立一段來感謝:李宜安。他是我在電腦玩家雜誌社工作時的同事,雖然職務上他是我的部屬,但從他進入公司的第一天起便無形中成為我學習的典範。他對工作的堅持、一絲不茍與近乎變態型校稿潔癖的個性都對我影響深遠;若不是他,我可能還是那個得過且過、混一天算一天的差勁主管。我在翻譯這本書的時候便已決定要將此書獻給這位良師。謝謝你,宜安。

第一章

    我聽見郵差走近辦公室門口的聲音,比平常要早了半個小時。他的腳步聲聽起來不大一樣,比以前大聲、快活,而且還吹著口哨。這個是新來的。他一路鳴囀著走到門前,靜了一會兒,笑出聲來。   

接下來他敲了門。

  我退縮了一下。除非是掛號郵件,否則信通常都是直接投進信箱。我很少收到掛號信,有也一定沒好事。我從辦公室的椅子上站了起來,打開門。

  新來的郵差活像顆長了手腳的籃球,半禿的頭被曬黑了,正對著門口玻璃窗上的招牌咯咯笑。他對我眨了眨眼,勾起姆指,指著招牌問道:「這是搞笑的吧?」

  我看了一下那面招牌(有些人三不五時會換掉那招牌),搖頭道:「不,是真的。請把信給我。」

  「所以是……呃……派對表演還是怎樣?」他看了看我身後,彷彿想在那只有一個房間的辦公室裡,找到一隻活蹦亂跳的白老虎,或是穿著緊身衣的馬戲團助手。

  我嘆了口氣,實在沒心情再給人當笑柄,便伸手想拿他手裡的信。「不是,我不搞派對的。」

  他緊抓著信不放,好奇地歪頭說:「不然咧?你會給人算命?用紙牌還是水晶球?」

  「不是。」我告訴他。「我不是靈媒。」我使力扯著信。

  他仍然不放。「那你到底是?」

  「門上的招牌寫些什麼?」

  「上面寫著:『哈利.德列斯登巫師』。」

  「那就是了。」我向他承認。

  「真的假的?」他邊問邊咧嘴而笑,好像我該讓他一起來搞笑一樣。「你會施法和配藥水?殺惡魔和做符咒?你很敏感而且脾氣暴燥嗎?」(譯注:語出J.R.R. 托爾金的《魔戒》,用來形容巫師之神祕和難以捉摸。)

  「我沒那麼敏感,我會來硬的。」我將那封信從他的手中扯下,指著他的記事板。「請問我可以簽收了嗎?」

  新郵差的笑容消失了,換上一張陰沉的臉。他遞過記事板讓我簽收郵件(又一封房東的遲繳房租通知書),並說:「我看你其實是個神經病。」他把記事板拿回去之後說道。「祝你萬事如意,先生。」

  我目送他離開。

  「果不其然。」我嘟噥著把門關上。

  我叫哈利.布雷克史東.考柏菲爾.德列斯登。當你直呼這名諱時,風險請自負。我是個巫師,在芝加哥市內有間辦公室。據我所知,我是美國國內唯一公開執業的專業巫師。你可以在電話簿的「巫師」分類項目裡找到我的名字,信不信由你,裡面就只有我一個。我的廣告是這樣寫的:

  巫師 哈利.德列斯登
  失物代尋.靈異現象偵察、診斷、諮詢
  收費低廉
  愛情萬靈丹、百寶囊、宴會表演與其他娛樂活動等概不受理

  你一定不相信有多少人打電話來只是為了想知道我是不是玩真的。不過你要是視我所視,知我所知,就會納悶為啥會有這麼多人認為我不是玩真的。

  隨著二十世紀的結束和新千囍年的揭幕,靈異現象在大眾認知上已經出現了某種程度的復興,諸如靈媒、鬼魂附體、吸血鬼——族繁不及備載。一般人對此仍然不是很嚴肅看待,但是科學所應許我們的諸多事物並未實現,疾病仍是問題,飢荒仍是問題,暴力、犯罪和戰爭也都仍然是問題。即使科技不斷進步,事情依舊沒有往大眾所期待和想像的方向去發展。

  科學是二十世紀最大的宗教,太空梭的爆炸、古柯鹼嬰兒(譯注:先天性機能不全的嬰兒,極可能是母親在懷孕時吸食古柯鹼所導致的後遺症)、還有一整個志得意滿的世代放任電視節目教育他們的小孩,這些都使得科學蒙上了些陰影。大家都在追尋某些事物——只是他們不知道自己該追尋些什麼。而且就算他們對一直存在的魔法與神祕世界再度開啟視野,他們還是會覺得我是在搞笑。

  這個月很不景氣,其實我這兩個月都過得很不景氣。我在三月十號才繳掉二月份的房租,而看起來房東將發現我這個月的房租會拖得更久。

  兩個月來我唯一的差事是在上個禮拜,我到密蘇里州的布蘭森去替一位鄉村歌手調查他那棟可能鬧鬼的房子。那房子沒鬼。我的客戶對這樣的答案很不滿意,而且當我建議他與其請人來驅鬼,還不如少喝點酒、多運動和多睡眠後,他就更不滿意了。最後我領了車馬費和一個小時的酬勞,覺得自己做了件誠實、正當、還有……不切實際的事。聽說後來那歌星找了個缺德的靈媒到那房子裡,搞了個點了一大堆香和黑光燈的儀式。真是一群好樣的。

  我看完了一本書,然後將之丟進「結案」的檔案匣裡。我書桌旁的紙箱裡有一疊已經看過而想丟棄的平裝書,那些書的書背都被折彎了,書頁也都破損;我對書的摧殘是很可怕的。既然沒案子可接,我就瞧著那疊還沒看的書,正想著要從哪一本開始看起時,電話就響了。

  我用近乎傲慢的態度看著那具電話。咱們巫師可是非常擅於精打細算的。當電話響到第三聲時,我想我的聲音聽起來應該不會太飢渴,才拿起話筒說:「我是德列斯登。

」   「喔,你是……呃……哈利.德列斯登……嗯……巫師嗎?」她的語調充滿了歉意,似乎非常害怕會得罪我。

  不是,我心裡想著,我是哈利.德列斯登……嗯……鎢絲,哈利巫師在隔壁那間。

  亂發脾氣是巫師的特權,不過這可不是還沒繳房租的自由顧問的特權,所以我把俏皮話吞回肚裡,對電話那端的女士說:「是的,小姐,有何貴幹?」

  「我……嗯……」她說道。「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掉了件東西,我想你應該可以幫我忙。」

  「代尋失物是項專門技能。」我說。「妳要我找什麼?」

  那女人因緊張而停了片刻。「我的丈夫。」她說道。聲音有點沙啞,活像個喊了一整場比賽的啦啦隊辣妹,但是又有點年紀,比較像是個酷媽。

  我揚起了眉毛。「這位女士,我其實不是個尋人專家,妳和警方或私家偵探連絡過了嗎?」

  「沒有。」她很快說道。「不行,他們沒辦法。反正,我沒有找他們。天啊,這真的太複雜了,我沒有辦法和別人在電話上講這種事。很抱歉打攪你了,德列斯登先生。」

  「等一下。」我馬上說道。「對不起,妳還沒有告訴我妳的大名。」

  令人神經緊繃的沉默又來了,她彷彿連這問題都要先看一下手寫的紙條後再回答。「我叫摩妮卡。」

  許多對巫師一知半解的人都不喜歡把他們的名字告訴我們,他們深信,若是親口把名字告訴巫師,巫師就會利用這個反過來對付他們。老實說,這個想法沒錯。

  我得盡力表達出我的禮貌和善意,否則她會因為猶豫不決而掛了我的電話,而我可需要這份工作。如果我追查下去,也許能找到她老公。

  「好吧,摩妮卡。」我試著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和顏悅色,然後告訴她:「如果妳覺得此事已經屬於超自然的範疇,那就可以到我的辦公室來聊聊。如果我真的可以幫得上忙,我會幫忙;如果沒辦法,我也會介紹另一位可以幫得上忙的人。」我咧著嘴,強裝微笑說道:「不用錢。」

  八成是那句「不用錢」打動了她,她同意馬上來辦公室,並且告訴我她會在一個小時之內到。她到的時間應該是兩點半,這段時間夠我出去吃頓午飯,再回到辦公室來等她。

  就在我將話筒放下的那一剎那,電話又響了起來,這讓我嚇了一大跳,直盯著那電話看。我不相信電子產品,任何在一九四○年代之後製造出來的物品都是不值得信任的,我對這些東西也不太感興趣。任何你想得出來的東西:汽車、收音機、電話、電視、錄影機——似乎一到我面前就會失靈。我甚至連自動鉛筆都不喜歡用。

  我用方才搞定摩妮卡的偽裝愉悅聲調,拿起電話說道:「我是德列斯登,請問有什麼事嗎?」

  「哈利,十分鐘內到麥迪遜來,你到得了吧?」電話另一端也是個女人,冷淡、直爽、公事公辦。

  「哇,瑪菲探長。」我熱情回答,甜言蜜語如滔滔江水。「我也很高興接到妳的電話耶,好久不見啦。喔,他們都很好,很好,妳府上可好?」

  「少來了,哈利。這裡有兩具屍體,希望你能過來瞧瞧。」

  我馬上斂起臉孔來。凱琳.瑪菲是芝加哥市警局的特殊調查小組組長,由警察局長直接任命,專門調查任何被標定為「神祕」的案件。吸血鬼傷人、洞穴巨人搶劫、精靈綁架小孩等案件不可能在警方的檔案裡佔有一席之地——因為在此同時,民眾正不斷遭到歹徒攻擊、嬰兒不斷遭綁、住家不斷被毀損。不過總得有個人來料理這些事。

  在芝加哥,或是應該說整個大芝加哥區,這個人就是凱琳.瑪菲。她把我當成超自然現象的圖書館,我也是警察局的有給職顧問。兩具屍體?兩具無名屍體?我從來沒有幫她處理過類似的事。

  「妳在哪?」我問她。

  「第十街的麥迪遜飯店七樓。」

  「從我辦公室走到那裡只要十五分鐘。」我說道。

  「很好,那你在十五分鐘之內就會到了。」

  「呃。」我看了看時鐘,不知貴姓的摩妮卡在不到四十五分鐘之內就會抵達。「我等下好像有約。」

  「德列斯登,我好像有兩具沒有線索也沒有嫌犯的屍體,兇手正逍遙法外,你可以改天再約。」

  我火大了,我並不常生氣。「不行,真的不行。」我說道。「這樣吧,我會晃過去看看,然後在約會時間前趕回來。」

  「你吃了午飯沒?」她問道。

  「啊?」

  她又問了一次那問題。

  「還沒。」我說道。

  「那就別吃。」她沉默了一下,當她再講話時,口氣聽起來有點陰沉。「情況很糟。」

  「小瑪,很糟是有多糟?」

  她的聲音變得很柔和,這可比任何血腥或暴力的死亡畫面更讓我害怕。瑪菲是個異常強悍的女孩,她對於自己從不示弱感到相當自豪。「非常糟,哈利。請不要拖太久;特殊犯罪小組正想染指這個案件,我知道你不喜歡別人在你調查前破壞現場。」

  「我現在就過去。」我站起身抓起大衣後告訴她。

  「七樓。」她提醒我。「等下見。」

  「好。」

  我把辦公室的燈給關掉,走出門,皺著眉頭將門鎖上。我不知道調查瑪菲的現場要花多少時間,但我可不想錯過和害羞的摩妮卡談話的機會。所以我又把門打開,拿出一張紙和一根圖釘,我在紙上寫著:

  出去一下,兩點半會回來碰面。德列斯登

  搞定,我走下樓梯。我很少搭電梯,雖然辦公室是在五樓,但正如同方才所提及的:我不相信機器,它們總是在我最需要的時候壞掉。

  此外,倘若我是這個城裡能用魔法一次幹掉兩個人的人,而我不想被抓到,我當然會想把警方聘僱的唯一一位執業巫師給除掉。我覺得我在樓梯間的獲勝機會,會比在密閉的電梯裡來得大。

  神經兮兮?也許吧,不過隱形的惡魔可不會因為你神經兮兮,就放過吃掉你的機會。

第二章

  凱琳.瑪菲正在麥迪遜飯店外面等著我。凱琳和我正好相反,我長得高高瘦瘦,她則短小精幹;我有著一頭黑髮和一對黑眼眸,她則擁有秀蘭.鄧波兒的金色捲髮和湛藍的雙眼;我的輪廓全都細瘦得有稜有角,還有個鷹勾鼻加尖下巴,她則渾圓玲瓏,還有個在啦啦隊長臉上可看到的可愛鼻子。

  這是個有點風的沁涼天氣,宛如一般的三月天。她穿著一件長外套,搭在長褲套裝上面。瑪菲從未穿過洋裝,我一直懷疑她應該有一雙結實、有形的小腿,就像體操選手一樣。她的體能很發達,這一點從她辦公室裡那兩座合氣道比賽的獎盃即可證明。她的頭髮齊肩,在春風裡狂野地飛拂著。她沒有戴耳環,也只略施脂粉,讓人很難分辨出她到底是否化了妝。與其說她是位強韌的刑案探員,不如說她看起來更像是個討喜的阿姨或是親切的媽媽。

  「德列斯登,你沒有別件大衣可穿了嗎?」當我走到可以打招呼的距離時,她問道。有好幾輛警車違規停放在大樓前。她瞥了我的眼睛約半秒鐘,接著迅速移開;為此我得好好表揚她,因為她已經比絕大多數人撐得更久了。除非你的目光停留好幾秒,否則並不會有什麼危險。對此我已經習以為常,任何人只要一知道我是巫師,就會特別小心不要正視我的臉。

  我低頭看著這件有著厚重的垂帷和防水襯裡,袖子和手臂等長的黑色帆布防塵大衣。「這件大衣有什麼問題嗎?」

  「那基本上是『龍虎盟』的戲服。」(譯注:約翰.韋恩一九六六年的影片,用來諷刺德列斯登的過時、與流行脫節。)

  「所以?」

  她嗤笑著。一個小個子女人竟然發出此等不雅聲音。她後腳跟一轉,走向飯店的正門。

  我趕上去,稍微走到她前面。

  她加快腳步,我也加快。我們比賽看誰先走到正門,兩人愈走愈快,穿過昨晚的雨所留下的水坑。

  我的腿比較長,所以先到了。我為她開門,表現紳士風範請她進門;這是我們的老遊戲了。或許我的價值觀有些過時,但我是個守舊派,認為男性不該只是把女性當成比較矮小、瘦弱、有胸部的男人而已。倘若各位認定我這樣想是不安好心也無妨。我樂於將女人當成淑女、幫她們開門、一起吃飯時由我付帳、送花……諸如此類。

  此舉卻把瑪菲氣瘋了,她得在芝加哥與那些最粗野的男人們爭鬥、耍心機,才能走到今天這個位置。當我站在那裡開門時,她瞪視著我,但眼神裡有種安心、放鬆的感覺。她在我們的這個儀式裡得到一種奇異的撫慰,每次當她發現到這點時,就更覺得氣惱。

  然而,七樓上面到底有多糟呢?

  我們搭著電梯,突然一陣靜默。我們彼此都相當熟悉對方,所以這樣的靜默並不是很自在。我很瞭解瑪菲,能用直覺抓住她的情緒和思考模式--只要我跟某個人相處一段時間,都能建立起這種直覺。這是天賦呢?還是超自然能力?不知道。

  直覺告訴我瑪菲很緊張,跟鋼琴的弦一樣地緊繃。雖然她沒有表現在臉上,但是從她肩膀和脖子的姿態,以及背部僵硬的樣子就可以感受到。

  或許是我將這股感受投射到她身上,電梯的封閉感讓我有點緊張。我舔舔嘴唇,環視電梯內部,我和瑪菲的影子落在地板上,看起來彷彿在那裡攤爬著。還有某件事困擾著我,一種讓人坐立不安的本能反應--那就是我若很緊張就會放屁。要忍住,哈利。

  就在電梯慢下來時,她用力吐了口氣,在電梯門打開前再吸入一大口氣,彷彿她打算在這層樓要一直屏住氣,到重回電梯時才會再呼吸一樣。

  血腥味聞起來有種黏稠的感覺,類似金屬的味道,當電梯門打開時,空氣中就瀰漫著這種氣味。我的胃翻騰了一小下,但是我硬著頭皮跟著瑪菲出了電梯、沿著走廊走下去,經過幾個穿制服的警察,他們都認識我,在我經過時揮手跟我打招呼,沒有要求檢查市政府給我的那張小巧輕薄的卡片。的確,在芝加哥市警局這樣的大城市單位裡,就算沒有一狗票的顧問(我在文件上登記的是心理諮詢,我想是這樣的),也還是有幾個非正職的條子。

  瑪菲先進入房間,血腥味愈來愈濃,在第一道門後面並沒有什麼可怕的景象。這間套房外側的房間是以艷麗的紅色和金色為主調的起居室,看起來儼然是三○年代老電影裡的布景--奢華,卻有些虛假。椅子表面是黑色亮麗的皮革,我的腳陷進了厚厚的鐵灰色絨毛地毯裡。天鵝絨窗簾已被拉起來,雖然燈全都開了,這個地方還是有點太暗,質感和色彩都稍嫌肉慾;這並不是你會想坐著看書的那種房間。聲音從我右邊的門口傳過來。

  「在這裡等一下。」瑪菲一面告訴我,一面穿過門去到走道的右邊,進入我猜想是這間套房的臥室。

  我幾乎是閉著眼睛在起居室裡踱步,記下些筆記。皮沙發,兩張皮椅,亮黑色的視聽中心有音響和電視。香檳瓶放在一個盒子裡退冰,盒內滿盛著昨晚原本應該是冰塊的水,旁邊放著兩個空的玻璃杯。地上有一片玫瑰花瓣,和地毯顯得格格不入(不過說真的,在這房間裡任何東西都很突兀)。

  一旁那張皮製躺椅的下方露出了一小塊緞布。我彎下腰一手拾起那塊布,小心翼翼不去碰觸其他東西。原來那是一件黑色緞質內褲,小小的三角形褲身每個頂點都有繫帶,其中一條像是被人扯斷似的與褲身分了開來。夠淫蕩。

  那套音響相當先進,但不是很名貴的品牌。我從口袋裡掏出一枝鉛筆,用橡皮擦那端按下「播放」鈕。柔和、肉慾的音樂洋溢在房間裡,低沉的貝斯、扣人心弦的鼓聲、無語的人聲,背景則是女人的嬌喘聲。

  音樂持續了幾秒鐘之後停頓了約兩秒,然後便不斷重複播放。

  我做了個鬼臉。正如方才所說的,我對機器就有這種效應。這和巫師是肯定有關的,我們這行都在跟魔力打交道。愈是精巧、先進的機型,在我靠近的時候就愈有可能會出狀況。我可以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內廢掉一台影印機。

  「愛--情套房。」一個男人的聲音,而且故意把愛字的尾音拖得很長。「客倌,您覺得如何?」

  「嗨!卡麥克警官。」我沒轉頭便說道。卡麥克那細微、具有鼻音的聲音很特別。他是瑪菲的搭檔兼強烈的懷疑論者,堅信我不過是個神棍,不斷將市政府的民脂民膏騙走。「你打算把那件小褲褲留著帶回家,還是只是觀察一下?」我轉過身來看著他。他矮胖且微禿,有著一對明亮而充滿血絲的雙眼,還有著一個短下巴。他的夾克都皺了,領帶上有著沾了食物的痕跡,這些特徵掩蓋了他的機敏。他是個精明的條子,在追查兇手時更是完全鍥而不捨。

  他走到椅子邊往下看。「不錯嘛,神探。」他說道。「不過那只是前戲罷了。你等下會看到主秀,我還幫你準備了一個水桶讓你嘔吐用。」他轉過身來用鉛筆的橡皮擦那端輕輕一觸,就把那台故障的CD唱盤給關了。

  我張大眼睛看著他,讓他理解到我有多麼多麼害怕,然後走過他,進入臥室。我馬上就後悔了。我看著現場,機械性記下筆記,靜靜地把我腦袋裡想要尖叫的那個念頭給壓下去。

  他們一定至少已經死亡一天了,因為屍僵狀態已經出現。他們躺在床上,她跨坐在他身上,身體向後仰,佝僂得像個舞者,她胸部的曲線勾勒出一道美麗的輪廓。他在她下方伸直身體,精瘦結實的男人,手臂向外伸出,緊抓著綢質床單,雙拳握實。假使這畫面是刊在色情雜誌上,肯定是個相當誘人的畫面。

  ……只不過這對愛侶左上身的軀幹是整個被炸開的。在他們的皮膚下,肋骨向外伸出,活像是一大把長短不一的小刀。由大動脈噴出的血液飛濺出他們的身外,一路噴到牆壁上的鏡子,一併噴出的還有已成黏糊狀的大塊血肉,八成原本是他們的心臟。站在兩人上方,可以看到他們屍體中的大片空洞。我記下在毫無生氣的左肺和肋骨旁已呈灰色的內膜,看起來很明顯是向外噴出,而且是被某種內在的力道扯斷的。

  當然這看起來一點情色的感覺都沒有了。

  床是放在房間的正中央,造成了微妙的加強效果。臥室的裝璜和起居室一樣--大片的紅色、大片的長毛絨織品,若不在燭光下,看來就稍嫌俗艷。牆壁的架子上確實有蠟燭,不過現在已燒盡而且熄滅了。

  我走近床邊,繞著它走了一圈,地毯隨著我的走動而嘎吱作響。我腦中想要尖叫的念頭雖然被自我控制和嚴格的訓練壓抑住,但仍蠢蠢欲動。我想要忘掉這個念頭,真的,我很想。但要是我不趕快衝出門外,有可能就會像個小女孩一樣哭泣。

  所以我趕快記下細節。這女人約二十來歲,身材姣好。至少我想她原來是,只是現在很難看出來。她的頭髮是棕色的,剪成童花頭(編注:pageboy style,長及肩,髮尾內捲的髮型)的髮式,而且感覺是染過色的。她的眼睛微啟,我只能依稀猜測那不是黑眼珠。也許是淺綠色?

  那男人大概是四十歲上下,有那種一天到晚都在健身的體格。二頭肌上有道刺青,是一把長了翅膀的匕首,有一半被拉扯過來的床單給遮住了。他的膝關節上有好幾道疤,還滿深的。下腹部則有一大道細長且已經起皺的疤,我猜想應該是被刀子捅出來的。

  到處都是散落的衣物--男人的燕尾服、女人的黑色緊身洋裝和一雙淺口便鞋。還有兩個旅行箱,沒有打開且排放整齊,應該是服務生擺好的。

  我抬起頭來,卡麥克和瑪菲正默默看著我。

  我向他們聳了聳肩。

  「如何?」瑪菲追問道。「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牽扯到魔法?」

  「就算沒有魔法,也有轟轟烈烈的性愛。」我告訴她。

  卡麥克噗嗤笑出聲。

  我也笑了一下--不過那是腦中想要尖叫的念頭在被壓抑住時,想要發洩的反應。我感到胃部一陣噁心,蹣跚著走出房間。卡麥克果然言而有信,準備了一只不鏽鋼桶子在房間外面,我馬上跪下,開始嘔吐。

  我只花了幾秒鐘時間便恢復了--不過我可不想走回那房間。我不想再看裡面的景象,不想再看那兩個心臟從胸膛裡炸出的死人。

  一定是有人用魔法幹的。這些用魔法傷害他人的人,已經違反了第一戒律。聖白議會看了一定會氣到全體中風。這不是惡鬼或是惡靈幹的,也不是幻想世界裡諸如吸血鬼或洞穴巨人之類的生物在作祟,這是一個幻術師、巫師,或是一個有辦法操弄創生之基本能量的人,有預謀和有計畫的行動。

  這比謀殺還惡劣。這是歹毒、卑劣的變態行為,有如用波提伽利(譯注: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著名畫家,「維那斯的誕生」之作者)的畫將一個人毆打至死。美麗的事物反而變成毀滅的工具。

  倘若你還沒接觸過魔法,這是很難解釋的。魔法是由生命產生,絕大多數來自於人類的感知、智慧與情感。用同樣由生命所創造的魔法毀掉生命本身,這是很駭人的,從某種角度來看,幾乎等同於亂倫。

  我再次坐直身子,用力呼吸,吞下口內殘留的膽汁。瑪菲和卡麥克一起從房間走出來。

  「好了,哈利。」瑪菲說。「來搞清楚狀況吧,你覺得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在回答前先花了點時間集中思緒。「他們走進屋內,喝了點香檳,在音響旁邊跳了一會兒舞,愛撫,走進臥房,在裡面待了不到一個小時。在正要高潮時遭到攻擊。」

  「不到一小時。」卡麥克說。「你怎麼知道?」

  「這張CD只有一小時又十分鐘長,扣掉跳舞和喝酒花掉的那幾分鐘時間,他們就到房間裡去了。發現屍體時,CD還在放嗎?」

  「沒有。」瑪菲說道。

  「所以CD並沒有重複播放。我想他們是用音樂來營造完美的情調,以符合這間房間和所有的這一切。」

  卡麥克不懷好意地嘀咕著:「他想到的,我們也早就都想到了。」他對著瑪菲說道:「他最好是能多想些東西出來。」

  瑪菲白了卡麥克一眼,說道:「閉嘴。」她輕聲道:「我需要多點消息,哈利。」

  我抬起手整理了一下頭髮。「只有兩種方法可以造成這種傷害。第一種是召喚術,召喚術是最直接、最具破壞力、最華麗的一種魔法,也可以說是幻術。會產生爆炸、火燄之類的東西。不過我不認為這是召喚師幹的好事。」

  「為什麼?」瑪菲問。我聽到她的鉛筆在隨身攜帶的筆記本上書寫的聲音。

  「因為你得要看到或是接觸到你想要施法的目標。」我告訴她。「視線所及之處才能使用。兇手必須要和這對男女待在同一個房間,這樣子就很難掩飾住警方所需的證據,而且有能力使用這種法術的人應該會領悟到--那還不如用槍。槍比較簡單。」

  「另一種方法呢?」瑪菲問。

  「血魔法。」我說道。「宇宙之道,即為人心。先在小範圍裡引發一些破壞,再用能量造成大範圍的破壞。」

  卡麥克哼笑道:「真是鬼扯。」

  瑪菲疑惑地問道:「那要怎麼樣使用,哈利?有可能從別的地方施展嗎?」

  我點頭。「兇手只需要一些被害者身上的東西就好,諸如頭髮、指甲、血液樣本之類的。」

  「就像巫毒娃娃?」

  「沒錯,就是同樣的玩意兒。」

  「那女人的頭髮才剛染過。」瑪菲說。

  我點頭。「妳可以去找出她做頭髮的地方,應該能發現一些蛛絲馬跡,也許吧。」

  「有沒有一些其他有用的消息?」

  「有,兇手是認識被害者的,而且我覺得是個女的。」

  卡麥克訕笑道:「我真的覺得我們沒必要在這裡聽這些廢話,十個兇殺案裡有九個是兇手認識被害人的。」

  「住嘴,卡麥克。」瑪菲說道。「哈利,你為什麼會這樣想?」

  我站起身,用手掌抹一抹臉。「那是魔法運作的必要方式。當你要施展這種魔法時,它是由內心所發出的。巫師必須要對他們所要做的事非常專注,先想像它,相信它,然後讓它發生。你無法讓不是發自內心的念頭成真。兇手其實可以殺了這兩個人,隨後弄得看起來像個意外,但她偏要搞成現在這樣。這麼做的目的,應該是非要致這兩個人於死不可。八成是為了報仇,妳要找的人可能是個情婦或妻子。

  「而且也因為他們死的時候正在作愛,這可不是個巧合。情緒也是魔法的一種管道,一種可以連結到你身上的路徑。她特別挑了一個他們兩人共處而且大展肉慾的時刻,用樣本來作為施法的焦點,且事先就已經準備好了。你不會對陌生人這樣下手。」

  「廢話。」卡麥克說道。不過這回聽起來倒像是心不在焉的咒罵,而不是特別針對我。

  瑪菲怒視著我。「你老是一直強調『她』。」她質問我。「你他媽的為什麼會這樣想?」

  我比了比房間。「因為若不是無盡的恨意,人是不會幹出這麼惡劣的事的。」我說。「而女人恨起人來可比男人還猛。她們更容易專注,讓魔法的效果更好。拜託,女巫就比巫師們狠得多了。對我來說這感覺就像是女性的復仇。」

  「但是男人也有可能幹出這種事。」瑪菲說道。

  「嗯。」我不直接回答。

  「老天,德列斯登,你真是頭沙豬。難道這種事本來就只有女人才會做嗎?」

  「嗯,不是,我不認為。」

  「你不認--為?」卡麥克拉長調子說道。「好一個專家。」

  我對著他們兩人氣憤地蹙眉。「小瑪,我還沒有研究出來需要哪些玩意兒才能讓一個人的心臟炸開。只要我找到答案,就一定會讓妳知道。」

  「你什麼時候會再跟我說?」瑪菲問。

  「我不知道。」我舉起手,擋住她的下一句話。「我沒辦法給妳時間表,小瑪,這是不可能的。我甚至不知道我能不能搞定這個案子,更不知道要花多久的時間。」

  「看在時薪五十美元的份上,最好不要太久。」卡麥克嘀咕著。瑪菲瞥了他一眼,她雖然不太贊同他的說法,但也沒有出聲制止。

  我利用這個空檔深吸了幾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然後看著他們兩人。「好吧。」我問道。「他們是誰?那兩個被害人。」

  「你沒必要知道。」卡麥克不耐煩地說。

  「隆恩。」瑪菲說。「幫我去買咖啡。」

  卡麥克轉身朝向她,他並不高,但他整個人籠罩著瑪菲。「喔,拜託,小瑪,這傢伙根本就是在唬弄妳。妳該不會以為他真的能講出些有價值的消息吧?」

  瑪菲用冷若冰霜的眼神傲視著她搭檔那汗如雨下但目光銳利的臉,她的眼神足以撼動比她高六吋的傢伙。「不要奶精,兩顆糖。」

  「媽的。」卡麥克說。他冷冷看了我一眼(但不太敢直視我的眼睛),雙手用力插進他的褲袋裡,大步走出房間。

  瑪菲跟著他走到門口,步伐無聲無息,隨後把門帶上。起居室瞬時間變得更暗、更狹窄,彷彿原本這間俗麗的幽室中有個獰笑的惡鬼,在血腥味和隔壁兩具死屍的記憶中跳舞。

  「那女人名叫珍妮佛.史丹頓,她是絲絨房的人。」

  我吹了一聲口哨。絲絨房是高價的應召中心,由一個名叫碧昂卡的女人經營。碧昂卡底下有一票美貌、迷人、機敏的女人,她以一小時數百美元的代價把她們仲介給本區裡最有錢的男人。碧昂卡提供的是絕大多數男人在電視和電影裡才會看到的女伴。我還知道她在幻界是個很有影響力的吸血鬼,力量大到可以包山包海。

  我以前曾經試過向瑪菲解釋幻界是什麼,她並不是很能理解,但她明白碧昂卡是個經常搶奪地盤的吸血鬼惡女。我們都知道如果碧昂卡底下的女人被牽扯進來,那這隻吸血鬼一定也脫不了干係。

  瑪菲切入正題。「這有可能是碧昂卡的地盤糾紛之一嗎?」

  「不可能。」我說道。「除非她是和一個人類幻術師槓上了。吸血鬼或甚至是吸血鬼幻術師,都不會在幻界外造成這樣的破壞。」

  「她有可能是和人類幻術師發生衝突嗎?」瑪菲問我。

  「有可能。但是這不像是她的作風,她沒那麼笨。」我沒有告訴瑪菲的是,聖白議會將讓任何找老百姓麻煩的吸血鬼沒辦法活到他可以炫耀的時刻。我不常和一般人提到聖白議會,就是不太適合。「還有。」我說道。「如果有人類要用傷害碧昂卡的女孩那種方式來打擊她,應該是要在殺了那女孩後留那客人一個活口,這樣他才能宣傳這個故事,影響到碧昂卡的生意。」

  「喔。」瑪菲不是很相信,但是她把我的話抄在筆記上。

  「那個男的是誰?」我問她。

  瑪菲注視了我一陣子,接著平靜地說道:「湯米.湯姆。」

  我對她眨了眨眼,讓她知道她還沒有揭露這天大的謎團。「誰啊?」

  「湯米.湯姆。」她說。「強尼.馬孔的保鑣。」

  這下可有意思了。綽號「紳士」的強尼.馬孔,在瓦格西家族因內鬥而沒落後,由小混混崛起而成為龍頭老大。在經過多年與瓦格西家族的殘酷爭鬥和血腥交火後,馬孔對警方來說是一份五味雜陳的禮物。強尼紳士無法容忍他組織內的任何過當暴行,他也不喜歡他的城市裡有獨行俠出沒。只要不是他組織裡的走私客、搶匪和毒犯,最後都會因不明原因而被趕出城外或是被出賣給警方,或甚至失蹤,再也不見人影。

  馬孔在犯罪上的影響力是很文明的--只要他觸角所及,所造成的問題在規模上來說就會比以前更大。他是個非常狡猾的生意人,有一狗票的律師在為他工作,幫他擋住法律上的所有麻煩,徹底封鎖住證詞、文件和電話錄音的威脅。警方從來不願承認,但其實看起來他們是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馬孔是實至名歸的--黑道獨裁者。

  「我記得我聽說過他有一個打手。」我說。「看樣子現在沒有了。」

  瑪菲聳肩道:「看起來是吧。」

  「妳接下來要做什麼?」

  「我想,先從美髮師這個方向追查吧。我會和碧昂卡及馬孔談一談,不過我已經可以跟你說他們會說些什麼了。」她輕輕把筆記本閤上,不快地搖搖頭。

  我看了她片刻,她看起來很疲倦,我也這麼告訴她。

  「我是累了。」她回答道。「我對於自己老是被看成瘋子感到很累。連我的搭檔卡麥克都認為我太過頭了。」

  「整個警局的人也都這麼想嗎?」我問她。

  「他們大多是趁我不注意時皺皺眉頭,用食指在太陽穴上畫圈圈,連看都不看就把我的報告歸檔。其他人則是神經兮兮,嚇得魂不附體。他們對於以前小時候在Discovery頻道上從來沒看過的東西,都一概不予置信。」

  「妳自己呢?」

  「我?」瑪菲微笑,她彎曲的唇線帶出動人的嬌柔表情,以她這樣的女強人來說實在是美得過頭了。「這整個世界都快崩潰了,哈利。我想人類是太過自大了,以為在過去的幾個世紀裡我們就已經瞭解了所有的事物。去他們的,我敢說我們只不過才又開始能觀察到我們周遭的未知事物。我變得很憤世嫉俗囉。」

  「我真希望每個人的想法都跟妳一樣。」我說。「我就可以少接點惡作劇電話了。」

  她繼續淘氣地對著我淺笑。「不過你能想像全世界的電台都在放阿巴合唱團(編注:--BA,為一九七○至八○年代的瑞典流行合唱團,團名為四個成員名字的第一個字母)的歌嗎?」

  我們一起大笑。天啊,這間房間真的需要笑聲。

  「對了,哈利。」瑪菲奸笑著說。我感覺到她腦中有鬼點子。

  「啊?」

  「你剛才說你可以找出兇手犯案的方式,只是不確定能否搞得定。」

  「嗯?」

  「我聽你在鬼扯,你幹嘛要騙我?」

  我全身僵直了起來,天啊,她還真是厲害。或許是我太不擅於說謊。「小瑪。」我說。「有些事妳就是不會去做。」

  「有時候我也不想去想我所追查的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但是為了工作你還是得要去做。哈利,我瞭解你的意思。」

  「錯。」我簡單說道。「妳不會瞭解的。」她是真的不瞭解。她不瞭解我的過去,也不瞭解聖白議會,更不知道我頭上正吊著一把德摩克里斯之劍(譯注:借自希臘神話中的典故,表示自己朝不保夕)。絕大多數時間,我都會假裝連自己都不知道此事。

  聖白議會現在需要的只是一個藉口,區區一個藉口就能讓他們裁決我違反了魔法七戒律的任何一條,屆時懸在我頭上的那把劍就會落下。倘若我拼湊出一道製造謀殺法術的配方,而且讓他們發現了,那可就剛好是他們要找的一個藉口了。

  「小瑪。」我告訴她。「我不能去研究這道法術,我也不能把這道法術所需要的材料集合起來。妳真的不瞭解。」

  她瞪著我,但不對著我的目光,我還真沒遇過第二個人能像她這樣瞪人的。「喔,我瞭解,我瞭解到我現在有個逍遙法外的兇手一直抓不到,我也瞭解到你知道如何幫助我,或是你至少能找出些蛛絲馬跡。而且我也瞭解如果你現在還對我守口如瓶,我就會把你的名片從名片盒裡抽出來撕掉,扔到垃圾筒裡去。」

  這招可真婊,警局付給我的顧問費可幫我付了好多帳單--好吧,是絕大多數的帳單。我想,我能體會她的感受。要是我也像她一樣在一片迷霧中辦案,可能也會緊張得跟隻狗一樣吧。瑪菲對於魔法、儀式和護身符之類的東西一竅不通,但是對於人類的仇恨和暴力的認知卻已經是太足夠了。

  我對自己說,我並不是真的要準備施展黑魔法,我只是在研究施法的方式。這是有差別的。我可是在幫助警方辦案,就這樣了。也許聖白議會能夠理解的。

  最好是啦。搞不好我該找一天到美術館去,尋求全方位的發展。

  瑪菲一會兒就把餌丟出了。她勇敢地注視著我的眼睛約一秒鐘後才轉開臉,她的臉看來疲憊、誠懇而且自傲。「拜託,哈利,你要告訴我所有的事。」

  標準的憂鬱女人。她這位專業、崇尚自由的女人還真的很會玩弄我這舊觀念的人。

  我磨了磨牙齒。「好吧。」我說。「好吧,我今晚就開始。」哎呀,聖白議會會很樂的,我只要想辦法不讓他們發現就好了。

  瑪菲點了點頭,在不注視我的情況下吐了口氣,她說:「我們走吧。」接下來便走向門口。這回我沒有搶在她前面先走了。

  當我們走出去時,穿制服的條子還在外面的穿堂打混。卡麥克已經不見人影。法醫和驗屍小組已經到了,不耐煩地站在一旁,等待我們走出去。接著他們便帶著塑膠袋、鑷子、燈和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一擁而上,從我們身邊走進那房間裡。

  當我們在等那座史前時代的電梯慢慢爬上七樓時,瑪菲用手整理了一下她那被風吹亂的頭髮。她戴著一只金錶,這倒是提醒了我。「喔,對了。」我問她。「現在幾點鐘了?」

  她看了一下錶。「兩點二十五分,怎麼了?」

  我暗自咒罵了一句,轉身走向樓梯。「我和人有約,快遲到了。」

  我輕巧地滑下樓梯--這招我練了很久--然後慢慢跑到門廳。我成功閃過了一個滿手提著行李從正門走進來的服務生,大跨步晃進人行道。我有雙身經百戰的長腿,一陣風剛好吹來,我的黑色大衣在背後不斷搖曳。

  距離我的辦公室還有好幾條街遠,在跑過一半路程後,我放慢腳步,改用走的。我可不想像隻狗一樣邊喘著氣,邊帶著滿頭被風吹亂的頭髮和汗濕的臉龐,去和找尋走失老公的摩妮卡碰面。

  都怪冬天行動不便害我體態失衡,我用力呼吸。這讓我的注意力渙散夠久了,所以我並沒有看到那台深藍色的凱迪拉克駛近我身旁,一位身材頗為高大的男人下車走到人行道上,擋在我前面。他有一頭亮紅色的頭髮和粗厚的脖子,臉看起來活像是小時候被人用木板反覆打扁--除了那對突出的眉毛外。他有著細小的藍色眼珠,而由於體型龐大,使得他的眼珠子看起來變得更小。

  我停了下來,後退,然後轉身。又來了兩個人。兩人長得跟我一樣高,而且都是練家子,他們正好也慢下腳步來,顯然是在跟蹤我,而且看起來並不好惹。其中一個有點跛腳,另外一個則蓄短髮,但是他把頭髮用髮膠之類的玩意兒弄得沖天直伸。我總覺得我又回到了高中時代,被一群足球校隊的惡煞團團圍住。

  「各位有什麼事嗎?」我問道。我看看四周有無警察,不過我想他們都到麥迪遜飯店去了。人總是喜歡看熱鬧。

  「上車。」站在我身前的這人說道。另一個人則把後車門打開。

  「我喜歡散步,對心臟比較好。」

  「如果你不上車,對你的腿就不大好了。」那人粗暴地說道。

  車內傳出一個聲音:「韓崔克斯先生,拜託客氣點。德列斯登先生,我們能聊一下嗎?我本來想載你回你的辦公室,不過你的突然消失造成了一些問題,剩下的這一段路,希望你能讓我送你一程。」

  我彎下身看了看後座,那是一個英俊且不裝腔作勢的人,身穿一襲很普通的運動外套和Levi's牛仔褲,正微笑著注視我。「請問您是?」我問他。

  他笑得更開懷了,我敢保證這讓他的眼睛看起來更閃亮。

  「我叫強尼.馬孔,我想要跟你談點生意。」

  我看了他一下,接著眼神往旁移到那位相當高大也相當孔武的韓崔克斯先生身上。那人一邊呼吸還一邊發出低吼聲,聽起來活像狂犬庫丘撲到女人身上前所發出的聲音(譯注:《狂犬庫丘》是史蒂芬.金的暢銷小說,許多美國人喜歡用庫丘來形容壯碩且脾氣暴躁的人)。我可不想招惹庫丘和他的兩位兄弟。

  所以我只好和強尼.馬孔紳士一起坐在凱迪拉克的後座。

  這真是忙碌的一天,而我的約會還是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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